摘文介紹:
如果您在英國[1](Great Britain, GB)這三區:英格蘭、蘇格蘭和威爾斯(不含北愛爾蘭)進行生產、加工、標章或交易有機食品和飼料,必須遵守2021年1月1日起的英國新規定。新的英國有機標準將會類似於現行的歐盟標準,並在2021年12月31日前,歐盟都會被視為有機同等性的貿易夥伴。若在歐盟已經註冊為有機食品的食物和飼料,則可以持續在英國以有機食品的名義販賣,但只到2021年12月31日為止。歐盟將會從2021年1月1日起決定是否繼續接受在英國註冊的有機食品及飼料。
驗證和標示
如果您在英國境內生產、加工、販賣及進口有機食品,仍需要通過英國驗證機構的驗證。您必須在生產、加工、銷售或進口的有機食品的標示上含括有機驗證機構的詳細信息。
使用有機標章的改變
從2021年1月1日起,將不能在任何英國有機食品或飼料上使用歐盟有機標章,除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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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您的驗證機構已經取得歐盟的認證許可,可以對出口到歐盟的英國商品進行驗證。
- 英國和歐盟互相承認彼此的驗證標準(稱為雙邊有機同等性)。
進口有機食品到英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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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將不能再使用歐盟的貿易管制專家系統(Trade Control and Expert System New Technology, TRACES NT)[2]來進口有機食品和飼料。
- 從2021年1月1日起,須使用臨時的英國有機進口制度。
- 您所有進口的有機產品都必須具有檢驗證書(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, CoI)。但如果您是將貨物從北愛爾蘭運送到英國,則不會需要CoI。
- 若有需要進一步的英國有機進口相關資訊,請與您的驗證機構聯絡。
出口有機食品至歐盟
除非您符合下列情形,否則不能出口有機食品至歐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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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您的英國驗證機構有取得歐盟的授權可以出口英國商品至歐盟。
- 英國和歐盟互相承認彼此的驗證標準(稱為雙邊有機同等性)。
向非歐盟國家出口有機食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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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一些非歐盟國家/地區可能需要為每批貨物提供出口證明,您應該向您要出口的國家查詢。
- 在與一些接受英國的商品但未有雙邊有機同等性協議的國家,其貿易規則應保持不變。
- 歐盟原本就有與部分非歐盟國家簽訂有機雙邊同等性協議。2021年1月1日之後,如果英國有與非歐盟國家簽訂有機雙邊同等性協議,相關的細節與指南也將會公布。
- 如果2021年1月1日起英國和非歐盟國家之間未達成等效協議,則可能會適用不同的出口規則。請與您要從中進口食品的國家的出口驗證機構聯繫。
[1] 英國(UK)全名為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(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),由英格蘭、威爾斯、蘇格蘭和北愛爾蘭等四大區域所組成。
[2] 係歐盟執委會健康及消費者保護總署(Directorate General for Health and Consumer, 簡稱DG SANCO)為加強輸出入動(植)物源性產品貿易管理,所開發之線上電子發證與貿易管理系統。
關鍵字:英國、脫歐、Brexit、歐盟、標章、標準、英國有機商品、同等性、出口有機食品、英國有機食品進口
資料日期:2020年10月26日
編譯:湯雅婷
校稿:趙曉慧、湯雅雯、洪嘉柔
資料來源:
https://www.gov.uk/guidance/trading-and-labelling-organic-food-from-1-january-2021
補充資料:
1.進口食品入英國境內相關規定
https://www.gov.uk/food-safety-as-a-food-distributor/organic-produce
2.英國食品與飲料標示的改變(從2021.1.1起)
https://www.gov.uk/guidance/food-and-drink-labelling-changes-from-1-january-2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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